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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经营报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住房租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9月15日实施 ,作为我国首部专门规范住房租赁活动的行政法规,它旨在解决虚假房源 、押金乱扣等租房乱象。
随着《条例》推出时间临近,房东税相关话题冲上热搜 ,有消息称,“房东税 ”将在9月15日随着《条例》的落地正式开征 。有人称税负要增加,有人担忧房租会因此上涨。不过,这些看起来“言之有物”的推论 ,却经不起推敲。
上海易居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告诉红星新闻记者,近期“房东税”讨论确实较多,引发了一些房屋出租者对征税的关注 。但上述《条例》的出台与税收之间并无关联 ,《条例》是为了规范租赁市场发展,保护租客和房东权益,而非增加税负。《条例》中关于备案的规定 ,出发点不是要收税,主要还是要保护租客的权益。
严跃进认为,出租房屋作为经营行为 ,获得收入,原本就会产生税费,与条例无关 ,不应该将条例与税收划等号 。
此外,58安居客研究院院长张波介绍,2010年之前,我国对个人出租房屋的税收主要以房产税为主 ,税率为12%,同时涉及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多个税种,实际征管难度大 ,很多房东选择不申报纳税。
2010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明确对个人出租住房给予税收优惠,包括: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 ,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有中介表示 ,很少遇到房东交税的情况,一般只有租客有报销或其他需求时才会交税,税款多由租客承担 。
另据了解 ,《条例》第八条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规定,通过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等方式将住房租赁合同向租赁住房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十条则提到,房管部门应当通过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开展合同备案、租赁住房信息管理 、统计监测等管理与服务,并与民政、自然资源、教育 、市场监督管理、金融管理、公安 、税务、统计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在网上的讨论中 ,有人据此认为备案和信息共享,意味着将会全面向房东征收税款。
针对所谓“加税令”,成都税务微信公号8月14日刊文辟谣称 ,出租房屋相应的税费政策是实施了数十年的规定,并未因条例出台而调整,更没有新增“房东税” 。广西电视台“广西财经 ”微信公号也刊文称 ,冲上热搜的“房东税来了”经不起推敲,别被带节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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